成都奥门金沙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高比能量新型锂电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成都奥门金沙有限责任公司
新一代高比能量新型锂电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金堂奥门金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新一代高比能量新型锂电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一代高比能量新型锂电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高镍型动力电池用的高镍系正极材料生产线及配套的公共辅助设施,建成后具备年产5万吨高比容量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奥门金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敬工
联系电话:028-6425330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
邮编:610499
电子邮箱:ehszg@bamotech-cd.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8-84397567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编:610021
电子邮箱:286025234@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